从年初歼灭击杀孙策开始,他已经累计了那么多功劳都还没议升赏,此刻数功并赏,升高点也说得过去。
另外,为了给郡公这个制度开个好头,形成惯例。刘备这次虽然给李素公爵,却没有打包“不名不趋、剑履上殿”这一整套“如萧何故事”的额外礼遇。
只是把“剑履上殿”这一项单独抽出来,作为未来公爵的一贯礼遇。
这也很好理解,因为历史上的萧何故事只是给萧何这个特定人物的,而不是普发给某一级爵位的待遇。后世模仿“如萧何故事”,一般也都是一朝只有一人,都是权倾朝野之辈才配。
刘备是希望把公爵制度建设好,别玩崩盘,这就要卡一卡礼法待遇,不能一次性给全。
剑履上殿没什么问题,只是上朝面君和去太庙时的着装待遇。以后凡是封了郡公的,都可以穿鞋佩剑,也便于一目了然看清臣子之间的尊卑。
不名不趋如果给的人多了,容易造成朝议秩序混乱,看起来不整齐,就不普发了。
不趋意味着一个臣子上朝的时候可以走得慢一些,如果有这种待遇的人有好几个,上朝的时候还压在文武领班之首,后面的人却要碎步小跑又不能超过他们,看起来不整齐,也增大了其他大臣的礼仪负担,不利于朝廷团结。
不名,则意味着觐见的时候宫廷常侍报来人身份时,只报官职不报名字,这本来隐含了一种“皇帝跟咱交情很熟,只说官名皇帝就知道是谁”的暗示。
关羽张飞李素跟刘备当然是熟得不能再熟了,不名刘备也知道是谁来了。但这个待遇也不该作为公爵的普遍待遇推广,不能保证未来每一个公爵都是跟皇帝熟到称兄道弟的。
所以,为了制度建设,即使李素和关羽等人这辈子注定可以拿到“不名不趋”,也要分开给。
……
商定完郡公册封的全部细节和待遇之后,下一个关注点就是李素这个郡公的封地究竟在哪儿。
按照常理,大部分公侯爵位都会尽量选择受封者本人的祖籍所在。
但考虑到李素名义上的故乡中山郡还没光复,而且刘备私下里也知道“伯雅早年在中山的出身不太好,也没什么亲戚”。
所以刘备一贯是想帮李素回避早年经历,哪怕当年刘备做不了主,也会尽量为李素斡旋他实际控制的辖区,给一个实封——比如当初刘备盘踞蜀中,给李素斡旋争取来的郫侯,其实就花了很多代价。
如今,益州已经治理多年,而且蜀地人口稠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