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亚伯的名下,一直都有一家不大起眼的公司,名叫史密斯体育。
它一开始是独立的。
后来史密斯传媒成立以后,它就归属于传媒集团。
这家公司,还是NBA球队休斯顿火箭队的母公司。
同时它还持有一部分欧洲球队,也就是亚伯收购的那5家欧洲球队的股票。
还有一部分F1控股公司的股票。
事实上就算是史密斯资本,亚伯个人持股也只有30%左右。
剩下的股份,它们除了其他人那一批以外,全都被一些离岸公司控制着。
当然了,这些离岸公司在套了几层皮以后,实际上全都是亚伯的独资公司。
之所以这么做,主要是出于避税和互相持股,增加安全性的原因。
那些大公司大财团们的核心股份,基本都是这样子操作的。
本着继续扩大自己在纽约影响力的原则。
亚伯打算收购NFL和MLB两支在纽约,有着大量球迷,影响力最大的球队。
这时候,自然就轮到史密斯体育出马。
史密斯体育在美国,只有几十人的总部,连总经理都由大卫·琼斯兼任。
毕竟这个公司,一开始纯粹是亚伯一时兴起,属于玩票性质的公司。
他想起来了,投点钱进去,花点精神玩一玩那种。
不够认真,自然也就不太健全。
就连这次想收购美国纽约洋基队和纽约巨人队,主要也是出于其他目的。
商业体育……这块肉虽然肥,可在亚伯眼中,它太瘦了。
要不是这个行业往往伴随着,对普通人的巨大影响力的话。
亚伯对它们,大概都提不起一丝兴趣。
看到老板从那种状态恢复过来,艾伦和大卫丝毫不敢提一句佩姬。
艾伦马上说:
“就像我们刚才说的那样,收购纽约洋基队有些难度,巨人队的话只要价钱合适,难度反而不大。”
“一直以来,巨人队大部分时间,都被玛拉家族所拥有。”
“一直到1991年,普莱斯顿·罗伯特·蒂斯奇购买了巨人队50%的股份,后续陆续增持,巨人队的老板才变成蒂斯奇家族。”
“不过巨人队的创始人,蒂姆·玛拉的儿子威灵顿·玛拉,现在仍然是球队的董事长和总裁之一,他在巨人队的运作中起了相当重要的作用。”
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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