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了。反正张强也不打算再在江月公馆下手了,那里已经引起了注意,是时候换个目标了。
至于昨天晚上的出手……
张强打开了桌上的笔记本电脑,和手机一样,当然都是崭新的,刚买不久,花了他一万多呢,要是搁以前不说舍不舍得,肯定是买不起的,但现在就无所谓了,他还记得当他拍出一万多现金在柜台上时,那女营业员露出的惊诧表情呢,呵呵……就是可惜了,从头到尾她都没露出鄙视的样子,可能是隐藏的比较好吧,没法像小说里写的那样爽快打脸。嗯,主要应该还是太便宜的缘故,以后买房买车说不定会遇见……
打开网页,进入当地某论坛,很快就找到个回复数上百页的热门帖子,帖子内容张强已经看过了,是个被高利贷害得家破人亡的可怜女学生写的,里面高利贷公司的种种卑劣手段,女学生家里的悲惨遭遇,让张强看的怒不可遏,再发现那公司的老板,又是住在江月公馆后,张强当即决定破例出手,替天行道!
第一次杀人,张强没有感觉到任何不适,看着三根铁钉顺利穿过目标胸膛,听着耳旁的惨叫,心中不起丝毫波澜,就像是试验时看着那些被射杀的流浪猫狗一样,他表现的异常平静,甚而还有些愉悦。
这或许就是所谓的念头通达吧。
天道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他现在就是天道,对方自然就是刍狗了,双方都不是同一层面上的生物,谈何兔死狐悲,心有戚戚?
当然,二槐子不算在内。那也不是他杀的,至少张强自己是这么认为的,他只是轻轻推了一把,真正的凶手是那个肇事司机,将尸体运到垃圾场丢掉的也是那肇事司机……
啪啪敲着键盘,在回复框里写上——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不行抬头看,苍天饶过谁!!!
点击发送的时候犹豫了下,最后还是被张强逐一删掉了,不行,听说现在网络也查得挺严的,搞不好发出去就可能被怀疑,还是做个无名英雄吧。
遗憾的摇了摇头,同时张强心里又有点微爽,他有点迷恋上这种感觉了,等那狗老板死讯传出,想必这帖子下面全是对他的赞誉崇拜吧,哈哈……
这么想的话,那个电子厂老板也该死,虽然没有引发众怒,但恶终究是恶!要不,下一个目标就选择他?
张强有点心动,无意识刷新了下页面,一个新帖子冒了出来,长长标题加红加红异常显眼——惊爆、惊爆!诸位麦芽糖们,你们没戏了,你们的女神已心有所属!
下意识点开,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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