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烤?
下酒可以。
下饭……不太方便吧!
拍电影很累人的,秦寻不能顺着自己的性子,想怎么玩就怎么玩呀!
剧组的人自从昨天吃过他做的饭菜之后,吃别的都不香。
做菜是大事,可不能乱搞啊!
等下我得说说他!
厨房里。
秦寻把一麻袋拔了毛,去了内脏的鹌鹑洗干净,用大铁盆装好放到灶台上。
他一脸郑重,轻轻拿起一只,双手把鹌鹑握在掌心,做了一个合十礼。
“阿弥陀佛!”
“福生无量天尊!”
说完,秦寻神色一凛,拿起一尖刃小刀,迅速切去鹌鹑的双掌,双翅。
然后,把刀钉在砧板上。
紧接着,他双手抓住鹌鹑两条腿一摸,找准关键位置,一拧一捅。
一根腿骨就从鹌鹑肚子被抽出。
之后,他的手和刀相互配合。
十分熟练的把小鹌鹑体内所有的骨头都给取了出来。
秦寻拎起去骨的鹌鹑,软塌塌的像一张肉皮,在空中晃了晃,笑了起来。
完美!
只要心稳了,手自然就稳。
手稳了,杀人,救人都轻而易举。
秦寻把鹌鹑丢进一旁一个空的大铁盆中,开始拿起第二只鹌鹑脱骨。
速度飞快。
一般人要忙活十几分钟的细致活,手艺活。
在他手中,变得简单起来。
半分钟就搞定!
秦寻跟一个冷血的机器人一样,面无表情的操作着。
一只,两只,三只……
一个小时后。
所有的鹌鹑都被拆了骨。
骨头被码放在一个小铁盆里。
整整齐齐!
秦寻停下,拿起双手放在眼前,看了看,十分满意的点点头。
刚才那一套都是厨子的手法,但是他用上了做外科手术的态度以及技法。
敏锐的去体会骨头与肌肉间的触感。
体会其中细致的差别。
渐渐的,他发现,他比自己想象的还要牛皮。
手稳得可怕。
心也稳得可怕。
以这样的状态去做手术,还能治死人的话,那还有天理吗?
……
一个小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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