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皮癣纵生,墙没了皮,栏没了锁。
成捆的老树伸着手相互缠结,吐出的子嗣也都是干枯的,身上没有一片叶子。如果再给这死寂的土地立上几块石碑,就和墓园没什么差别了。
为首的黑袍吱呀一声推开铁栅,剩下的鱼贯而入。
“很好。”
丹·巴奇把枪插回枪套里,转过身看着萝丝和金斯莱:“看来我们可以去审判庭了。”
?
萝丝有些意外:“审判庭?为什么?”
老警长也同样诧异:“否则呢?女孩,我们找到了一个邪教的窝点,而警局对此无能为力——动动你的脑子,谁最喜欢邪教?”
丹·巴奇本来就没打算领着身后的三个菜鸟冲进去,踢开门,邦邦邦几枪把人都打死。
那太危险了。
他只要确定了这个聚会的地点,等聚会结束,再分别跟上几个女人,把发生的全部都报告给审判庭的执行官——那些黑乌鸦可从不手软。
这些残忍的罪犯都得死。
她们…
没准都等不到绞刑架。
这就是丹·巴奇的‘反抗’方式——不亲自涉及本来不该涉及的案件(甚至不能算案件),同时,又让该死的人乖乖去死。
“太无趣了,”萝丝扁嘴:“我夜里跑出来,只是为了探路?”
老警长哂笑:“我们不知道房子里还有没有其他人,不清楚她们手里持有武器的数量和种类,甚至有可能她们中存在…仪式者。小混蛋,如果你活腻了,就自己找一根绳子…”
“我的女人还等着我——法克!你为什么不拦着她!”
不等丹·巴奇讲完,萝丝就猫着腰,一溜烟钻进了栅栏里。
——如果都知道了,还有什么刺激?
“你为什么不拦着她!你知道她在干什么吗?!她在找死!”警长骤然变了脸色,一把攥住金斯莱的领子,几乎要把他从地上提起来:“这是你领出来的女人!侦,探!你该对此负责!是不是?你们,到底,怎么回事?!”
金斯莱长这么大。
头一次生出了‘无辜’和‘冤枉’的情绪。
“坦白说,巴奇先生。有时候我都不知道她在想什么…我说真的。”金斯莱拍了拍警长的粗胳膊,让他把自己放下来。
然后,从腰间拔出一把小巧的手枪——
这是经过特殊改造的枪械,不仅便于携带,同时也不乏击杀目标的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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