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来。
所以只能先等着了。
他们家不但一夜返贫,还多了个丧失劳动能力,需要照顾的人,李建业。
这时候舒光明不离婚就不错了,哪还有精力和金钱去照顾抚养两孩子,而李紫馨养活自己都困难,也不愿意为了两个孩子每天累死累活的。好在她两前夫家愿意要,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她只能把两孩子还给两个前夫,同时自己给自己相亲,想早点把自己给嫁出去。
没办法,她爸她妈现在恨死她了。
见面就吵,家里是呆不下去了。
只能看看能不能嫁人,换个环境。
相比较而言,他们兄妹三个结局最好的应该是李秀芳,她在拿到六百多万遗产后,一直将这笔钱牢牢拿捏在自己手里,谁要都不给,同时既没创业,也没有给儿子买房,或者搞什么其他事。
只将那笔钱全部存了定期。
工作也没辞,依旧还是正常上班。
过程她丈夫打过那笔钱的主意,她婆婆也打过,甚至于她丈夫家的其他亲戚也打过那笔钱的主意,想借钱之类。
不过没用,谁来都不行。
这些情况都直接或者间接导致他们夫妻关系变恶劣,婆媳关系变恶劣,乃至于与整个夫家亲戚之间矛盾都挺大。
但李秀芳从来没想过离婚。
倒不是说与她丈夫感情有多深,主要是她打听过,她继承到的这笔遗产因为没有遗嘱,所以算夫妻共同财产,她可不愿意平白分出一半,所以还是钱捏在自己手里维系夫妻关系为妙,除非她找到她丈夫出轨的证据,保证自己在分割财产的时候,始终占据有利的一方。
否则绝对不可能轻易提出离婚。
因此虽然得到遗产后,他们夫妻关系远没有过去和谐,但倒也没出什么其他问题,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她生活有多好,准确来讲她重复了她母亲的人生。
她只有一个儿子,没有女儿。
也就是拔了牛萍呼吸机的那个。
所以她的儿子也如当初他们兄妹三个一样,理所当然的认为她手里的那笔钱不可能留给其他人,最后都是他的。
甚至于还学习起了他们兄妹三个。
在她还活着的时候就开始要遗产。
结婚的时候要钱买房,婚后要钱养孩子,这一点,李秀芳还比她母亲牛萍要稍微慷慨点,并没有真一毛不拔,好歹出了点,只不过她出的那点,既不能让她儿子满意,也不能让她儿媳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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