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衣的好处就是可以根据人的体型自由调成它的尺寸,但同样也有它不好的地方,因为法衣的制作周期长,所以在款式方面都比较大众,并没有那种让人眼前一亮的感觉。
像赫曼给她的那两件就都是很大众的款式,与那些特意为了宴会而定制的礼服还是有一定差距的。
不过那时他们的目的特殊,不适宜吸引太多人的目光,所以越大众的款式反而越好。
但现在不同,她要去赴约的对象是杜威家的家主,再穿那些款式过时的法衣,很容易被人看轻。
零也是因为这一点,才特意让明壹赶制出了一件礼服。
若不是她去偷听了零给明壹的传音,她可能到现在都不知道明壹还有这种本事。
看着身上华美精致的礼服,千荞的心中不禁生出了一个疑问。
像明壹这种全能型人才,静檀到底是怎么培养出来的?总不能全是他手把手教的吧?
想了一下静檀拿针线的样子。
嗯?好像还挺合适的?
千荞用力摇了摇头,这才好不容易将静檀拿针线的画面从脑海里撇出去。
看来下次有时间还是直接去问问明壹吧。
千荞这般想着,推开了房门。
零转头看了一眼,暗自点了点头,心想:果然定做的比现成的好看,以后让明壹多做两件备着。
“阿嚏!”
正在收拾针线和布料的明壹突然毫无征兆地打了一个喷嚏,声音大到就连有事路过的明伍都因此停下了脚步。
“明壹你不会是感冒了吧?我新炼制的药剂你要不要来一支?”
明壹看着对方手中颜色明显有问题的药剂,先是翻了一个十分不雅的白眼,随后才没好气地开口说道。
“一边去,我才不要做你的小白鼠呢。”
“嘁~”
*
“几年不见,千荞小姐越发美艳动人了。”
“诺克提斯先生谬赞了…”
当晚千荞准时赴约,诺克提斯·杜威一早便在杜威堡门口等候,两人商业互吹了一会儿,才有侍从引着二人去了古堡三楼的一处开阔的露台。
看着露台四周摆放的精美花束与各色装饰,千荞眉头微挑,这场面弄的跟烛光晚餐似的,是要闹哪样?
难道他以为自己是不谙世事的小姑娘吗?
等两人被侍从服侍就坐后,千荞看着对面戴着无框眼镜的儒雅男子腹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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