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陆轩像是找到宝贝一样看这这把狙击枪。
连狙,顾名思义,不需要手动上子弹,只需要瞄准之后扣动扳机,可以连续的射击,方便实用。
当然了,有利必有弊,G3的弱点在于射程不远,威力也不大,破坏力自然很小了,但是再怎么样,500米之内,还是可以精准的干掉敌人,比M95和AK47冲锋枪还是要强不少。
陆轩随身携带的麦克米兰狙击枪,都是穿甲子弹,用来杀人,真的是太浪费了,如果子弹打光了,敌人的坦克和装甲车来了,怎么办?
所以,陆轩打算用G3对敌人,麦克米兰用于对付狙击手和装甲车。
“原来是这把狙击枪,难怪差点没把我给打死,”陈武看着这把G3狙击枪,恨恨的说道。
陆轩马上蹲下身子,将麦克米兰给拆卸掉,然后装进了背包里,接着将G3狙击枪的弹夹插在腰包上。
将G3狙击枪背在胸前后,陆轩说道:“走吧!”
当然了,陆轩也拿了几枚钢珠手榴弹,这种手榴弹还是挺厉害的,关键时刻也可以用一用。
陆轩率先走出了院子,其他人跟在了他的后面。
当陆轩即将走进山林的时候,他突然停下了脚步,从腰包里拿出一枚钢珠手榴弹,然后拉掉拉环,向那辆货车用力扔出。
轰的一声!
整辆货车瞬间爆炸,形成了一个蘑菇云,并且燃烧起来浓浓的黑烟,他们看得一阵发呆,再看看那座土砖房,心情有些沉重了起来。
虽然不知道陆轩为什么这么做,但是他们没有做声。
陆轩的做法,肯定会早早的引来坤石的军队,然后发现他们的踪迹,这样对他们来说是极为不利的。
但是他们现在无比的信任陆轩,没有陆轩,他们早死了,所以,他们一切都听从陆轩的指挥,不会有半点的忤逆。
看着那巨大的火光和黑烟,陆轩转过身来,钻进了丛林里,其他人紧跟着。
待他们离开这里十几分钟过后,十几辆绿色的越野车疾驰而来,接着下来了上百人,为首的正是坤石将军的儿子坤哈。
浓烈的黑烟,吸引了他们过来,然而看到一群食肉的飞鸟正在啄食着几十个士兵的皮肉时,坤哈立刻皱起了眉头来。
“少将军,那几个特种兵应该出现过在这里,并且和这个连队的士兵发生了交战,”一个黑脸大汉走到坤哈的身边,小声说道。
坤哈冷冷道:“这还用你说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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