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了我该干什么了!求你别哭了行吗?”
“不行!”
巩德明去给她拿挂在横竿上的毛巾,她虽接过去,却伏在桌上,让淤塞的情绪,在尽情宣泄。
一只鸟飞来,叽嘎~叫了一声,在屋子里转一圈,又扑楞楞飞远了。
“我懂了,你让我想一想,我名声龌龊,自然和黄兴忠没法子相比,但我也会奋一梁之力一搏,或许太安逸了,没有破点,所以心就扎煞,不知从哪儿下手,心之迷茫,意之脆弱,所以一直在寻找合适的出击点!”
“说一万遍,不如行动一遍,哪怕失败,也不失为英雄之举,别来了,我这儿并不能慰藉你的心灵,我这里只卖乐器,不卖药,如果不是事出有因,我不会到这儿来,衍生你自己的生活吧,上次我哥来,我已经答应他:如果此地找不到我人生归宿,极有可能再回上海,至少那里有哥嫂庇佑!”
“你……你真这样想?”
“也有可能去找黄兴忠,那是我理想落脚地!”
“我可以现在就送你去那里!”
“不用啦!我要想去,怎么都能去,距离不是问题,只是这个人太让人稀罕了!”她没有透露沈西英,沈说她是一定会去的。
巩德明从芳雅斋出来,浑身冰凉,他不再叱咤而来,叱咤而去,在烟尘中释放激情与速度,而是拉着马,走得一步三叹,马缰绳就像一根用来打狗的棍,硬硬的,木木的,心灰意懒,一直以来,陶岚给他一个错觉:曾经以为陶岚是喜欢他的匪性和痞性,甚至是那种豪横可摔可掼的性情,今天才发现自己错了,而且错得如此离谱,原来陶岚喜欢的是有英雄气节的男人,可见崇拜在女人心目中有多么固执,根深地固挖不掉,他知道她不可能认识黄兴忠,但英雄的情愫让她产生了敬畏,他更不可能知道:镇长的二女儿沈西英会与黄家有如此深渊源,她正深刻影响着他的陶岚。
夕阳狠心地一跌再跌,已经跌到可以平视它,是那样亮黄,如同一泓金子水倾倒在地上,沉醉渗透,翻拱在土壤下骷髅受到外来的刺激,顶破地皮,钻出来,它活蹦乱跳,时光是可以用来捉弄的,沿着宽阔有大土路,蜿蜒而上就是剪子梁,没有看到枯藤,满眼尽是老树,至于昏鸦,三两只也算,沟壑里没有水,茅草就欺生疯长,季节的炸刺,让人留恋忘返,失意再次落在心间,黄兴忠的传奇已经演义成故事,正在深入人心,有关他的传说,能听得耳朵起老茧子,新的故事,不断刷新人的听觉,这都是从哪里来的,没人说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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