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之前,职工是归地方单位管理的,江成就不会把职工楼给那些职工住。
因为人家招的职工,可能是带编制的正式职工。等深圳彻底开放,外资商人来国内接手工厂,自主招工的时候。
那时候就要拼工资了,什么厂工资高,可能工人就去什么厂。
由现在当地人事局组织招来的工人,人家可不一定愿意丢掉铁饭碗的编制,到你外企来上班。
并且那职工楼要是分出去,有人住进去了要让那些人搬出来可不容易。
这就跟江成现在住的大院一样,他是因为参加工作被分到这边的。但现在他没有工作了,可这房子他是不会搬出去的。
江成这种情况的还算好的,还有人参加工作的时候分了房子。然后接一家老小来分的房子里面住,后来可能因为工作调动的原因,一个人去远一点的地方工作了。
一开始分的房子,家里人在住,街道办不好收回。这调去其他地方,可能又因为工作需要,单位里又安排了一套。
这房子只要是先霸占到了,等再过几年,国家实行低于房租多少年的期限让大家一次性交多少钱算是购买。那时候可能交个几百块钱,房子就真正归个人了。
一些单位分的职工楼,可能单位为了照顾职工,可能那时候购买房屋单位还给优惠什么的。一两百块钱买一套房子也很正常。
江成在深圳建设的职工楼,可没打算分出去。到时候他招的工人也不是有编制的,做的不好是可以开除的。
职工楼,基本上就是职工宿舍,去江成工厂打工的工人,要交房租,要交水电。不干了就收拾东西走人的,是真正用来租住给职工的。
而不是跟其他国营单位那样,职工楼是直接分给职工的。
一栋职工楼现在要不了多少钱,土地基本是白给的。建设房屋的工人也不用江成给工资,他就是付了一些砖头水泥钢筋的钱。
江成还是打算实行在香江的那一套,在那边是干了多少年直接送汽车。他这边实行干了多少年送房子,但前提是干满了多少年后。而不是跟国内现在这个,一参加工作就安排住房问题。
住房不给安排,但可以询问以后的管理员去租他们的职工楼。而现在那边在等待工厂配套设施完成,可以进驻的人员,可能还想着职工楼可以分房子的好事了。
在昌城这边,女儿江昭昭上小学的事情已经安排好了,离住的地方不远,两条街道的距离。
这个年代,除了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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