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十八岁的女孩子为他们欢呼的乐手已经越来越少了。
路明非被挤在人潮中,夏弥和诺诺分别在左右,师妹把双手拢成喇叭状聚在嘴边大声喊“阿信我爱你!”,诺诺就在他的右边紧紧抱住男人的胳膊,用左手用力地挥舞荧光棒。
师姐和师妹刚才原本凑在一起笑声嘀咕着什么,脸上都露出娇羞的模样,路明非颇有些被孤立在外的感觉,凑在一旁偷听,但被诺诺发现了,两人便停止了交谈,一人揪住了这厮的一只耳朵猛拧,这时候那俩耳朵还火辣辣地疼。
前几日下过大雨,所以今天这座城市的空气居然格外清新,连着五月的阳光都美得像是在滤镜中,太阳缓缓向着城市的西方天际线去了,然后就消失在西山的后面,只留下仿佛被火焰烧透的云仍在天边,夜色随后渐渐从东方笼罩过来。
无数根荧光棒在体育场的四周被点亮,像是无数只追逐音乐的萤火虫,
他们或许追寻的并不是音乐,而是千禧年至今无法忘记的时光与岁月。
“各位远道而来的朋友,大家晚上好。”
“我是你们的阿信。”“我是石头。”“我是怪兽。”“我是玛莎。”“我是冠佑。”
“我们是五月天!”
“很久不见,再度重逢,我们都很高兴……”
路明非心里没有多少波澜,他其实不太喜欢摇滚乐,就算听激昂的歌也会选择钢琴伴奏。
不过他一直很佩服那些敢站在很多人面前展示自己的人,他们很自信,自信的人都是勇士。
路明非想起忘了听哪个朋友说的一件事情,阿信第一次上台唱歌是1997年,那一次他穿了很有些紧身的窄脚裤,腿在裤管里打抖的时候评委都在发笑,所以后来他都更喜欢穿黑色礼服西装和牛仔裤。这么说来的话那些勇敢的人也并不都是生来便勇敢,有的人的勇敢是要从骨子里榨出来的。
这时候那个叫阿信的大男孩把话筒高举过顶,两位吉他手则弹奏出近乎于轰鸣的前奏,电躁的鼓点也随之响起,灯光从天而降,打在五个男人的身上。
“今夜的第一首歌,我们将为各位带来——”
“《你不是真正的快乐》!”阿信声嘶力竭地吼叫着。
观众们越发沸腾了,女孩们尖叫着,男人们也都站起来把身体前倾,夜色在此时彻底降临,这个世界变得寂静又热闹。
路明非悄无声息地挤到过道里,这样他就觉得好多了,能喘过气来了,夏弥和诺诺都蹦蹦跳跳很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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