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着猖狂大笑,她逐渐走远,磨刀霍霍去了。是啊,勿忘我是个绝对的疯子,疯子行事是没有任何理由的。我败了,败给了她柔情万种,败给了这具思慕太久的肉体,事已至此吃再多后悔药也没用,我掏出查找门锁的钥匙圈小灯,照亮一小块斑驳,扶着墙步步下去。
底下的地窖超乎我想像,它的面积抵得上一间客厅,并分割成六间破屋,分别装着铁门。空气中透着一股恶臭,满墙满地都是人齿和血痕,仿若是走进了吸血鬼的巢穴。这一幕幕惨状看得我心惊肉跳,背上起了层白毛汗。掏出手机试图求援,可惜也是必然的没有信号,现如今我只能自救,翻些武器端在手壮胆。再怎么说我也是五大三粗的男人,真要血肉相搏也不会太落下风。几个月来我历经无数血战,早就不是当初那个游手好闲的自己了。
“谁?谁在哪?”一个失魂落魄的声音从某扇破门内传来,探头望去,里头黑得伸手不见五指,似乎正有个东西在拱爬。见我拿着小灯乱照,此物不禁喜出望外,喊道:“在这里。”
如果身上带着撬锁的布包,我也不至于会搞到现在这么狼狈,闻听那人喊得急,我只得让他闭嘴,在附近翻找铁钎之类的细小之物,最终寻得一根撅了的撬棍,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弄开,推开破门进去,墙根底下果然锁着个肮脏的人,那是名四十开外的白人男性,个头又高又壮,半边脑瓜淌着血,身上披着件不合时宜的雨衣,正抱着自己的断臂在嗷嗷怪叫。
“你是警察么,这太好了。”男子见我正欲帮手他打开锁链,激动得发出公鸭般的嗓音,他朝另一侧墙角努努嘴,说接便溺的搪瓷面盆底下,有一截美工刀刀片,或许能用l来打开锁头。上前踢翻尿盆,果然有那种东西,并用胶布缠上,分明就是他备下的脱逃工具。
“我太倒霉了,我不该那么轻信他人。”趁着我在忙碌,男子眼睛一红,哭诉起来。
此人自称是个卖保险的,某日流连于酒吧时,被吧台前坐着的一名女子所深深吸引。此女长得天姿国色,肤白如雪又举止优雅,实在是个不可多得的尤物。男子上前搭讪,俩人一问一答攀谈起来,女子说自己是毒贩的女友,那个男人残暴凶狠,没日没夜地殴打她,好不容易这天杀的去了欧洲办事,故而出门散心。男子不仅唏嘘,问她干嘛不趁此机会逃跑呢?自己要是能帮上什么忙尽管开口。于是,俩人越聊越投机,不觉喝得酩酊大醉。
随后他们去酒店开了房,接下来的两天在各处游玩,活像是前世的恋人般亲密,男子甚至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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