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那么眼熟呢?”
我记得它,那是昨晚我为布雷德利送餐时,一块从道场带下来的,很显然,药店老板没有碰它,只是匆匆将羊羹喝了个罄尽。马洛无端捧着一只蛇果,不知其所谓何意。难道是用来向我献殷勤?这不可能,打从认识时他就讨厌我,即便换了身皮依旧如此。
“你想吃的话,等我办完事再说吧。爱洛伊斯具有惊人的洞察力,也许是常年充当刺客的缘故,她一眼就能看出他人的优缺点。当谈起兰开斯特,她例举出每人的个性。例如老范,绝不会人云亦云,他习惯从别人的谈话中细细品味,揉捏出蛛丝马迹,版本往往与真像,十分接近;而至于我,她觉得善于从微小事物中看破端倪,往往会带来意外收获。”
我不屑地撇撇嘴,心想紫眼狐狸称赞你,你当然觉得她好啦。话再说回来,这往后真成了夫妻,还是这般相互吹捧,只会给人一种特别傻的感觉。猛然间腕子被眼镜的鸡爪擒住,我方才回过神来,此刻的我们,不知不觉间已走在了乌漆麻黑的河畔卵石前。
“你想干什么?”见他含笑不语,我与天竺菊不由收停脚步,矗立在岸边发问。
“给你俩见证一个奇迹,看好了!”眼镜抡圆了胳臂,使劲将蛇果掷出去,它像条毒蛇吐纳的鲜红信子,很快化为一个光斑,被无尽的黑暗所吞没。我俩一头雾水,不知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到底要看向哪里?恰在此时传来一声钝音,某物被我的脚踝所阻停,低头再一定睛,我不禁啧啧称奇,这颗苹果不知何时,居然从我们背后的暗影里滚将出来。
“诶?真是奇怪。”天竺菊捡起它,用薄纱擦了擦,忍不住咬了一口,边吃边含糊不清地说:“这是同一颗蛇果,适才我仔细看了,它底部有个虫洞,老马,你是如何办到的?”
“我什么都没干,只是将它抛掷出去,两位大小姐,你们试着走上几步,脚掌尽量贴地滑行,用耳朵细细去听,完事后再查看自己的鞋底,就什么都明白了。”
“眼镜很少央求人,咱俩还是满足他好了,这里特别黑容易崴脚,你帮我看着点。”我拽起天竺菊胳臂,按老马说的挪了几步,耳边传来“沙、沙”声,全然感觉不到石块,像是行走在沙滩上。约莫十来步后我就地坐倒,扬起脚掌去看,鞋底沾着一片片米黄色粉尘。
“现在懂了吗,不论这鬼地方究竟在哪,真实环境不会变。蛇果为什么会从反方向滚回来呢?那是砸中附近石墙的反弹。而至于鞋底灰垢,它是受潮的生石灰粉,从下到这个泛渣之井起,我就注意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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