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明非自幼被寄养在婶婶家,从小就没有什么朋友,唯二的乐趣便是开小号逗自己的表弟,还有就是打星际了。
他的星际水平可以说目前打遍天下无敌手,在圈内独占榜一数年,光是用笔记本电脑上自带的红点去操作也能打过第二的那种。
而那个第二,自然便是老唐了。
自从数年前的一次约战之后二人便惺惺相惜,主要是那股屌丝味儿太相近了,便加了好友,一聊就是好几年。
也由此得知了老唐其实是美籍华人,孤儿一个。
之前来面试卡塞尔的时候也是老唐和自己远程视频了一个晚上联系口语,约好了到时候美国见面他请自己坐灰狗环游美国来着。
可现在,为什么对方出现在了相隔整整一个地球的这里,还是以这种姿态。
“你认识?”凯撒惊了,居然还有人比自己加图索家公子人脉还要广,连龙王都认识,这是谁的部将?
“额。”路明非纠结了一下用词:“我认识之前的他,是我网友。”
之所以是之前的他,是因为现在的老唐怎么看都觉得是他妈在读条要变身了。
从老唐身上散发的威压比起之前的龙侍来说有过则无不及,就差蹦个血条出来再加一首恢弘的管弦乐就可以去隔壁黑魂当关底boss了。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他......不,祂应该是一位龙王。”凯撒面色略显凝重:“从外貌和这样的高温来看,应该是那位掌控着金属与火焰权柄的青铜与火之王·诺顿。”
“我草?!”路明非此刻也看明白,好像确实有那味儿啊。
不是,哥们,你咋当上对面领导了?
可能是事发突然,路明非的大脑还没有转过弯,潜意识地用垃圾话来掩盖似乎将要失去朋友时的慌张。
“动手吧,趁着对面的血统还未完全激活。”凯撒看了一眼犹豫不决的路明非,决定由自己来做这个恶人:“他已经不是你记忆里的那个朋友了。”
“没救了?”
“没救了。”凯撒摇摇头:“至少以我们的手段,是无法干涉龙王的精神活动的。”
炼金术说不定可以办到,但前提是龙王要主动接受自己等人对其精神的破坏,以及需要足够的时间准备,更不用说眼前的存在就是拥有龙类文明最强炼金技术的存在——青铜与火之王·诺顿。
很显然,这是天方夜谭白日做梦。
说罢,也不等路明非反应,踩水猛地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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