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这鸡公山里憋屈得太久了,让我们一鼓作气,杀至建康城下,取了萧达叔的人头,哥哥自个儿当皇帝。”
“是啊,是啊!”大胡子也乐了,应和起来,“哥哥当皇帝,比起那什么达叔的强上百倍千倍了……”
“不可胡说!”陈启泰打断了大胡子的话,他一脸正色,环视着众将士,“今后不可再提当皇帝之事,如今中原大地上群雄并起,均是为了讨伐侯贼而来,我们要团结各路大军,共歼逆贼,切莫陷入了腹背受敌的境地,有些话我不能说得过于露骨,望你们用心领会。”
众将士齐声高呼道:“是,属下谨记于心!”
突然,探子来报,侯高率领的三十万大军现已驻扎在风凉山脚下,离鸡公山仅一江之隔了,在门外叫嚣的是侯高的得力干将杨宗维,他率领五万大军前来打头阵。
这也正是陈启泰最为关心的事情……
他捏紧了拳头,环视着众将士说道:“侯贼也不是傻子,中原各路大军中唯有我们的势力最强,我们始终是侯贼惦记的心头肉,今天这一战只许胜,不许败,别让其他人看我们的笑话了。”
经过权衡,陈启泰采纳了大胡子的意见,同意让大胡子领两千精兵打头阵,与杨宗维的五万大军周旋,李明亮和高忠将军各领三千精兵左右策应,陈启泰率两千骑兵负责殿后,见机行事。
为以防不测,大胡子率领的两千精兵全都穿上了护卫甲。
护卫甲是由金刚丝线编制而成,穿在身上不仅能抵挡利器的穿刺,还能抵御妖蝠的撕咬,只是穿在身上笨重了些,行动有所不便。
大胡子将护卫甲往身上一套,笑道:“今天收获满满,不仅得到了神斧,还穿上了这刀枪不入的家伙,值了!”
陈启泰走上前来,拍了拍大胡子的肩膀,说道:“好兄弟,那杨宗纬是候贼手下的一员猛将,最擅长偷袭,虽然你穿了护卫甲,但乱军之中刀枪不长眼,要多加小心啊!”
大胡子咧嘴一笑,说道:“陈大哥放心,我领兵打仗从不爱拖泥带水,您让我打头阵是对了,先让我乱了他们的阵脚,等你们来收拾残局。”
随后,大胡子凭着他多年行军打仗的经验,对两千精兵进行了布阵,他决定亲率五百骑兵打最头阵,后边紧随一千弓弩手,另外五百步兵则分成五十个小组,每组十人,手持匕首轻装混插于骑兵之中。
李明亮却提出了质疑,说道:“胖子将优势兵力如此分散,岂不犯了兵家大忌,别被候贼包了饺子吃,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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