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忍不住问道:“明珠,你这是做什么?干嘛又变回虎身了?”
明珠能够在人身与虎身之间自由切换,但每一次切换都是需要消耗妖元的。而且她现在已经习惯了人身,连攻击手段都变成了用剑——天枫剑丢了,唐逍又在江城为她买了一把,名叫“青罡剑”,乃是上品玄器,虽比不上天枫剑,却也差不多够她用了。
明珠笑道:“公子,在山林里,我比你可要快得多。你骑上来吧,我驼着你走!”
唐逍有些犹豫,随着她天天陪在他身边,他已经把她当作妹妹一样看待,虽然她已经上千岁了,若是论寿命来说,她要比他“高寿”好几十倍。
她一个女孩子,他怎么能随随便便骑在她身上呢?这要被人知道了……
明珠却没有他那么多复杂的想法,摇了摇脊背,催促道:“公子,你还在发什么呆呢?快上来吧,你就不想快些赶回丹郡,看看那儿到底出了什么事情吗?”
唐逍一直不善于和女孩子打交道,包括母老虎在内,最终往往都是他屈服。
于是他骑上虎背。明珠低啸了一声,迈开四蹄,刹那间消失在茂密的大森林之中。
事实证明,她的速度的确要比唐逍快了不少。身为山林之王,她翻山越岭如履平地;而且妖灵境的她,自带着一股凌厉的气息,纵然阴风山脉里的妖兽极多,还不乏七阶、八阶乃至九阶的,但只要她耸一耸脊背,一座山上下都不会有半个妖兽敢于露头。
于是一路顺顺利利,七八天后,唐逍就赶到了丹郡城下。
急急忙忙进了城,唐逍直奔西十四街。当初他给孔燕苇、郑秋燕等人买的宅子就在这儿。
西十四街上有个小院子,前后足有三进。临街是三间宽阔明亮的大屋子,大门上挂着一块红底黑字的木匾,上面写着“方正食品行”五个大字;从食品行侧面的一条小巷子进去,便是只有七尺宽的院门,进去是个小院落;二进是一排五间大屋子,三进则是花园里的两座小楼。一圈围墙围着整个小院,柳树从墙头上伸出来,苍翠欲滴。
唐逍记得他离开的时候,这个食品行已经开业了,郑秋燕等十几个妇人一边经营铺子,一边照顾二十多个小孩;她们和左大勇都住在二进那几间大屋子里,三进则是孔燕苇带着孩子们,整天教他们练武、习文,同时也在照顾着病情刚刚稳定的方余。
那时的方余,虽然还是昏迷不醒,至少不会流哈喇子,灵魂也有了一些波动。
这几个月过去了,也许她的情况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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