膀。
吴晟做到了,所以,她得到了闫旭的芳心。
随着我们源帮名声的打响。不少浔江口的地痞混混,纷纷投入麾下。
社会上,总有一群不学无术,就想靠打打杀杀混口饭吃,心中怀揣着古惑仔,做大哥的梦想。
只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这群人是人们口中的社会边角料,而一个城市,最不缺的就是这种社会边角料。
许谢两大江湖势力,手下弟兄无数,加入那里,也是永无出头之日,很会被同伴欺负。
相比之下,新起的源帮,让这群人看到希望,纷纷投奔。
而我手下,最缺少的就是人手。
所以,我也是来者不拒,只要身体健全的,照单全收。
短短半个月的时间,我的源帮义字堂壮大到一百五六十人。
这些人形形色色,不少是凑数的。
但其中也不乏几个让我一打眼就觉得,是一块混江湖的材料。
在江湖摸爬滚打一年多,有些人,一打眼就知道是什么德行。
但凡我认为过关的,或者是,像闫旭这种投奔时就拉帮结派了的,我都会委以重任。
将收保费的部分场子交给他们,让他们在我这里感受到被重视。
用人之际,发展之时,最需要做的就是放权,舍财。
哪怕用错了人也无妨,错了可以换,用对的,那就是得到了一个得力干将,还收买人心。
有人自带小弟投奔者,他们为的就是出人头地,所以,给他们一定的权力和经历来源,才会让他们信服于我。
哪怕不是打心眼里忠诚我,敬佩我,至少在我用人之际时,他们还能因为利益而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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